处方应付,指的是药师根据医师处方给付何种药物,是每一位药师的必修课程。俗话说“照方抓药”,按说医生在处方上写什么,药师给什么就是了。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着不少的门道,给付的往往和医生写的名字并不完全一样,这就形成了药学的一门特殊技能——处方应付。
处方应付是药师对医师“暗号”的解读。在手写处方的年代,医生遣方用药会用到一些组合药,称为“药对儿”。“药对儿”简明扼要地将几味药缩写成两三个字,既在处方上节省空间也节省了写方的时间,药师房也会将药对儿安排在相邻的斗子里,大大节省了调配时间。但这里就需要提前沟通和药房形成默契。如医师写“焦三仙30克”,药房是给焦麦芽、焦山楂、焦神曲各30克还是各10克总共30克?也许在自己的药房是这样给,到了其他地方抓药,别的药房又那样给了。有时候是医生为了保护自己的秘方、或者自家药房的生意,和自家药房协商好某种药品的代号,这个别说患者,其他药房的人也看不懂,患者只能在这一家抓药。
处方应付是药师对医生的“匡正”。药品炮制在历史长河中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多种炮制方法也是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进步才产生的。因此古代医书往往未注明炮制方法,当代医家借鉴古方时照搬,并未考虑炙煅问题。药房熟知炮制对药性的改变,便会根据当地多数医家的用药习惯或者用药量多少形成一种默契,如处方写种子类药物也多给付清炒品,只有在药名前加“生”字才给付生品。
总的来讲,对处方应付的坚持和执着是源于对患者负责的态度。但多年来许多处方应付的品种也常常存在争议,且不说不同省市同名但炮制方法不同的品种,就在一个地区,也会因一个品种的处方应付问题争论不休,各执己见,最终不欢而散。不是笔者和稀泥,坦率地说,各方说得都有道理,而且八成都能说上点历史渊源。在电子处方已经大范围普及的当下,处方应付似乎是缺乏了存在感,但在跨院抄方或去药店抓药的时候,仍存在给付不统一的情况,这也导致患者这次抓到的某个品种是炒品,到了某个药店给付的就是生品了。
饮片生产厂家在供货时,由于和客户沟通不到位,没有完全get到客户的需求,时有供错货的情况发生。如《药典》标准的麸炒白术要在麦麸中拌入蜂蜜,但《北京市饮片炮制规范》(简称《炮规》)规定的麸炒白术的麦麸不拌蜂蜜。饮片厂见到“麸炒白术”供《药典》品,没有错,但客户想要的其实是《炮规》品,两者有差异,只好换货。虽然不是处方应付的问题,但道理相同。
前些年热播的一部反映中药的纪录片中展现了一种“古法炮制附子”的方式,和《药典》当中规定的方法有较大差异。且不去争论“古法”和“《药典》法”哪个更优,就说用两种方法炮制出来的药都叫“制附子”仿佛就容易引起歧义。
有的药品,生品和炮制品根本就是两种药物,但无论是《药典》还是各类规范、教材都将炮制品附在生品项下,让人一头雾水。例如地*,现在所用的“生地*”在古代有种说法是“干地*”,而古代的“生地*”其实有可能是现在的“鲜地*”,熟地*经过炮制产生了新的药性,和生地*、鲜地*又都不太一样,那么熟地*还应该列于地*项下吗?
无休止的争论、缺乏统一的标准,这种桎梏必然会导致中药行业裹足不前。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国家层面实现“一物一码”,把各个品种各个地方标准的药材、饮片都纳入进来形成统一语言。笔者曾了解过北京与其他省市的六神曲的制作工艺,发现在制作工艺上略有差异,但体现在处方上都叫做“六神曲”。按说虽然工艺不同,但功效相同就没啥大问题不是,但出于严谨考虑,也出于对地方传统制作工艺的保护的考虑,应当分列,分别编码。不仅编码统一,名称也应统一、分列,这或许是中药标准化国际化的前提。
秦统一六国之后,对日常生活做了严格的规范,我们所熟知的便是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即使秦灭亡之后,全国统一标准这样的制度还是延续了下来,成为国家统一、民族兴盛的基础之一。当前,针灸穴位已经有了统一的国际标准,首诊医生给你开的针刺穴位,你拿着方子去找世界上任何一个针灸医师,扎的都是同一个(组)部位。中药也需要这样一套国际编码,中药从业者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当什么时候不再有“我说的炒白术不是你说的那个炒白术”这样的声音时;当“古法”炮制的附子也拥有自己单独的编码时;当六神曲依据不同的工艺分别叫做“京制六神曲”、“建制六神曲”、“川制六神曲”时,中药才真正甩开了缠在脚上的绳子,得以行稳致远。
王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