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伯重(经济史学家)
来源:原文刊载于《中国社会科学》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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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文《“选精”、“集粹”与“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对传统经济史研究方法的检讨》(以下简称《检讨》)在《中国社会科学》年第1期上刊出后,不少同行通过口头和信件,就文中所谈到的问题与我切磋交流。特别要一提的是,年6月和9月在东京和台北,与拙文所涉及的三位主要学者——斯波义信、伊懋可和梁庚尧先生——就此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尔后他们还分别来信进一步阐述其看法。这些回应表明中国经济史研究方法的改进问题,确已提到日程上。在此意义而言,不论拙文提出的具体观点是否被接受,写作此文的主要目的可以说已初步达到了。为了把拙文引发的讨论进一步引向深入,兹将国内外学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在此集中作一回复。这些问题可以大略地分为两类:第一类涉及对一些重要理论概念的理解,第二类集中于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些具体方法的运用。本文把二者都作为研究方法来讨论。至于这样做的原因,则还要从“什么是经济史”谈起。
对于“什么是经济史”,向来有不同的说法。在各种说法中,以吴承明和希克斯的解释最为合理。前者认为经济史是“过去的、我们还不认识或认识不清楚的经济实践(如果已经认识清楚就不要去研究了)”。后者则认为经济史“可以看成是一个单一的过程,即一个具有可以认识其趋势(至少到目前为止)的过程”。由这两个定义出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由于经济史研究的对象是一个可以认识的客观存在(尽管已经过去了),所以经济史研究也是科学。既然是科学,当然也就要使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所谓方法,依照吴氏的解释,就是一种帮助我们认识客观对象的视角,或者说是一种思路。在历史研究中,不仅各种具体研究手段,而且一切理论,都应视为方法。从此观点出发,经济史研究的方法包括了具有不同含义和不同层次的三种内容:世界观意义上的方法论;求证和推理意义上的方法论;社会科学各学科的方法。本文把重要的理论概念与具体的研究方法都作为方法来讨论,其道理就在于此。
一、一些重要理论概念的辨析在对《检讨》的批评意见中,有颇大部分实际上出于对一些重要概念理解的歧异。因此只有先澄清有关概念,相互对话才有基础。有的学者批评《检讨》的讨论是从概念出发,其实这正是本文所要大力强调的。经济史研究的是过去的经济事实(即过去的经济实践),而“经济事实的领域首先就是由经济行为的概念所限定的那个领域”。不对有关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就连所要讨论问题究竟是否属于经济史研究范围都无法确定,遑论进行深入的研究。下面将就学者们对《检讨》议论最多的几个重要概念及相关问题,作一讨论。由于这几个概念都与“经济革命”有关,因此本文亦以此作为标题的一部分。
(一)近代以前中国的“经济革命”
《检讨》否认有“宋代经济革命”,一些学者对此表示不能同意,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对“经济革命”的理解与我不同。要更全面地理解这个概念,应依次弄清以下问题:(1)什么是“经济革命”?(2)“经济革命”的类型有哪些?(3)经济革命的主要特征是什么?(4)什么是中国历史上的“经济革命”?
第一,对“经济革命”下一准确的定义并非易事。其主要原因之一,即如布罗代尔在讨论“工业革命”的定义时所指出的那样,乃是因历史学家滥用“革命”一词所致。由于这种滥用,所以各位学者心中的“经济革命”往往有颇大差异。
“经济革命”的概念,实际上源于英国工业革命,指的是“由生产力低下、经济增长速度停滞不前的、传统的、工业化前经济,向人均产量和生活水平相对提高、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现代工业化发展的转变过程”。简言之,是经济成长方式的巨大转变。基于这种认识,我在《检讨》中将“经济革命”解释为“一个社会的经济成长方式的重大变化”,而非局部的和具体的经济变化。因此如果真有“宋代经济革命”的话,那么一定是宋代的经济成长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宋代江南尽管在农业、工业、商业、市场、城市化等方面都有颇大的进步,但是除非能够证明经济成长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否则并不能说出现了“经济革命”。
第二,关于历史上的经济成长方式的主要种类和变化,费维凯从理论上作了总结。他认为历史上的经济成长方式,主要有“广泛性成长”、“斯密型成长”和“库兹涅茨型成长”三种。第一种方式是近代以前主要的经济成长方式,第二种方式发生在工业革命以前的“近代早期”,而第三种方式则是工业革命的产物。这三种成长方式在性质上各不相同,并由不同的动力所推动。在性质方面,第一种成长只有经济总量增加而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第二种成长有经济总产量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技术变化不大;第三种成长则不仅有经济总产量和劳动生产率的明显而持续的提高,而且还有重大的和不断的技术变革。在成长动力方面,第一种成长方式是外延性扩大,主要通过同类型生产单位(例如农户)数量的增加;第二和第三种成长方式都有内涵性扩大,但第二种方式主要由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推动,而第三种方式则由技术变革和组织变革推动。就中国历史上的情况而言,第一种方式是帝国早期的主要经济成长方式,第二种方式出现于帝国中期,但到帝国晚期才得到较为充分的发展;至于第三种方式,则是到19世纪后期才在中国少数地区开始出现。据此,如果在20世纪以前中国历史上有可能出现“经济革命”的话,只会是中国的经济成长方式由“广泛性成长”向“斯密型成长”转变。
第三,经济成长方式的重大变化,实质应该是由只有“量的扩大”而无“质的改进”的“增长”(growth),向既有“量的扩大”、又有“质的改进”的“发展”(development)的转变。因此“质的改进”也是这一转变的主要特征。而所谓“质的改进”,主要表现为建立在重大技术进步的基础之上的劳动生产率的显著提高。因而不论是由“广泛性成长”向“斯密型成长”转变,还是由“斯密型成长”向“库兹涅茨型成长”转变,“经济革命”都以技术的重大变革和劳动生产率的显著提高为主要特征。有学者指出这种说法未强调制度变革(或者说生产关系的变化),这确实是一不足。然而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来说,技术变革比制度变革的作用可能更为重要。因此《检讨》在讨论有关“经济革命”的问题时,采用的就是这种较为普遍的观点。
“经济革命”的另外一个主要特点,是有关转变发生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期之内。斯努克斯在对工业革命进行分析时,指出“革命”的要义是发生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期内的“完全的变化”;工业革命之所以是一场经济革命,主要是因为所涉及的技术变革发生在一个大约70年的时期之内。布罗代尔的看法有所不同,他认为英国工业革命“既是一系列急剧的事件,也是一个显然十分缓慢的过程”,是“一支乐曲在两个音域的同时演奏”。简言之,“工业革命至少具有双重意义:它既是普通意义上的革命,包括肉眼可见的一系列短时段变革;它也是一个渐进的、不露声色的、往往难以辨认的长时段过程”。但是他也强调“革命的爆发”是“长时段的潜在冲突如火山喷发一般短促而剧烈的表现”,并且引用朗德的话说:“工业革命是总量达到了临界状态,从而导致革命性的爆炸”,而这个“相当具有爆炸性的年代”,大致上可从年算起。
此外,我还要指出:在研究“经济革命”时,除了时间的特点外,还应当考虑空间的特点,即有关转变应当发生在一个相对较小的地域之内。布罗代尔说:在18世纪后期的经济发展史中,法国是其幅员的牺牲品,因为与英国相比,法国的疆域过大,使得法国各省之间交往困难,从而使得全国性的市场运转不易。这种情况,当然也使得各种变革局限于不同地区,难以形成一种导致全面变化的“合力”。
中国历史上倘若有“经济革命”的话,也应当具有以上特点。伊懋可强调:虽然有许多界定“经济革命”的方法,但这个界定应当包括在一个或多个质的方面出现的一个相对显著的转变,尽管这个“革命”如大多数经济革命一样有着漫长的前史、并像后来欧洲的工业革命一样也有长期的后续发展过程。同时我们也可以有把握地说,如果中国有这样的“经济革命”的话,它也只可能发生在非常有限的地区,而非全中国或者中国的大部分。过去那种“宋代经济革命”说,至少在时空方面是无法成立的。
第四,在中国的经济成长方式由“广泛性成长”向“斯密型成长”转变的过程中,江南走在最前面。国内大多数明清经济史学者都认为到了明代后期,江南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尽管我对“资本主义萌芽”理论持保留态度,但是也同意“资本主义萌芽”学派的一个重要观点,即江南经济在明代后期(大体上是嘉靖中期到崇祯初期)出现了一系列由商业化推动的重要的变化。商业化推动的经济发展,正是“斯密型成长”。“斯密型成长”的动力是劳动分工和生产专业化(包括生产过程的分工与专业化,以及生产的地域分工与专业化),而这种分工与专业化一直要到明代后期在江南才变得比较明显,而且成为此后江南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换言之,只有到了此时,“斯密型成长”才成为江南经济成长的主要方式。因此,如果说江南有一个“经济革命”的话,那么应当是发生在明代后期的大约一个世纪内。
从“资本主义萌芽”研究可以清楚地看到:与明代后期相比,宋代江南在商品经济发展方面显然还处于相当低的水平。因此在经济成长方式方面,宋代江南尚不可能出现由“广泛性成长”向“斯密型成长”的转变。同时,以往“宋代江南经济革命”所列举的那些经济进步,发生在两宋三百多年的时期内(如果如通常的做法那样还要连带上吴越国时代和元代的话,则更是长达四个半世纪)。以往的研究也无法证明宋代江南的经济成长速度比唐代中后期或者明代后期更快。由此而言,宋代江南是不可能出现“经济革命”的。
那么,应当如何看宋代江南的经济发展成就呢?我认为可以用布罗代尔的“两音域”比喻,把从唐代到明代后期大约一千年中的经济变化视为广泛意义上的“经济革命”(即“渐进的、不露声色的、往往难以辨认的长时段过程”),而把明代后期的变化视为普通意义上的“经济革命”(即“肉眼可见的一系列短时段变革”)。由于拙文讨论的是普通意义上的经济革命,因此前者当然也不能被视为“经济革命”。
(二)宋代江南的农业变化和与农业劳动生产率
由于《检讨》主要谈的是宋代江南是否有过“农业革命”的问题,因此上述关于“经济革命”的讨论也就具体落实到农业方面来。对此,伊懋可作了很好的说明。他指出:帝国中期(主要即唐宋时期)的“经济革命”基本上是一个向一种主要存在于稻作农业中、越来越集约的农业形式的决定性转变。在此转变之后,这种农业形式迅速地变得不可逆转。换言之,宋代江南的“经济革命”(如果有的话)主要就是“农业革命”,即农业生产方式从粗放向集约的决定性转变。那么,宋代江南真的出现了“农业革命”吗?
从江南农业的历史来看,集约型农业的出现虽然始于唐代后期,在宋代又有颇大的进展,但是真正成江南农业的主导生产方式,却是明代后期和清代前期的事。不仅如此,无论从农业的总产量还是从农业劳动生产率来看,明代后期和清代前期江南农业发展的速度,也是20世纪中期以前的一千多年中最大的。因此如果说近代以前的江南出现过“农业革命”,那也只会出现在明代后期和清代前期。宋代江南农业发展确实有伊氏所言的农业生产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的趋势,不过也仅是趋势而已。如大泽正昭、足立启二、北田英人、滨岛敦俊、游修龄等的研究从不同的方面所证实的那样,宋代江南农业还比较粗放,集约型农业尚处于早期阶段。因此说江南农业此时已出现了生产方式从粗放向集约的决定性转变,我认为是不能成立的。
我不同意“宋代江南农业革命”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否认宋代江南农业确实出现了一些重要变化。伊懋可将这些变化作了归纳:直至8世纪后期,在很大一个地域范围之内,江南农业仍然部分地具有粗放的性质。到了11世纪,至少在江南的一些地区肯定已实行稻麦复种制,而其目的主要并非提高亩产量,而是更充分地利用劳动力。自10世纪后期到12世纪初期,江南农业的发展速度至少不比人口增加速度慢,接近于一种可称为“革命”的速度。虽然此时江南耕地数量也有很大增加,但按照李嘉图的地力递减规律,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可能比原有耕地差,因此肯定有相当重大的技术改进,才能生产出足够的粮食来养活新增的人口(否则就必须大量输入粮食,然而我们并未见到这种情况的发生)。简言之,伊氏认为宋代(自10世纪后期到12世纪初期)江南农业出现了相当重要的技术进步(特别是土地利用技术的进步),同时农业发展速度也颇为迅速(至少不慢于人口增加速度)。
上述变化为什么不能说是“农业革命”呢?我认为,这些变化本身表现了农业在许多方面的进步,但是却不足以说明整个农业生产方式的进步。农业生产方式的进步,按照伊懋可的解释,主要指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判别农业生产效率高低的标准至少有以下五个:(1)投入农业的能量(主要是在人、畜工作中,但也体现为肥料与燃料)与农业生产出来的能量(食物与饲料)之间的比例;(2)用货币计算的经济成本与经济回报之间的比例;(3)单位耕地每茬(如果是一年多熟的话,那么应当是每年)的粮食(以及其他作物)的产量;(4)种子与收获的比例;(5)每个工作者单位时间(每小时或者每日)的产量。这些标准都可以适用于不同的经济体系,但在不同经济体系下并非按照同样的顺序排列。同时,在这些不同类型的效率之间还存在着多种平衡方式。在一个商业化的经济中,采用何种技术与生产方法还会受到不同平衡方式的影响,因此通常没有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衡量生产效率的标准。此外,还要考虑自然生态状况及其对生产的影响。
伊氏的这些看法颇为重要。只有从这些方面入手进行分析,证实农业生产效率确有重大提高,我们才能断定宋代江南有“农业革命”。由于宋代有关资料贫乏,只能选择其中一些切实可行的标准作为研究的视角。在这些标准中,比较可行的是第五种,即劳动生产率,而这恰恰是判断一个社会的经济状况的最主要标准。因此我们在此特别把劳动生产率从伊氏所列举的诸标准中拿出来,作为判断农业进步的主要标准。如后所述,一些学者由于对劳动生产率的理解不够明确,从而对《检讨》所论产生误解。因此更有必要在此对农业劳动生产率作一讨论。
在经济学中,劳动生产率通常被定义为一个劳动者的单位劳动的产量。劳动生产率的计算,一般是依据单位劳动时间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数量,但是在不同的社会中,劳动生产率的计算方式也大不相同。我曾经指出:在计算近代以前江南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时,应注意到它与近代工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的重大差别。大体而言,江南传统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主要表现为一个农户在一年内生产出来的产品总量。这个结论也适用于宋代江南。因此这种方法仍然是我们研究宋代江南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主要方法。
此外,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也体现为每个农业劳动者所能供养的人数。雷格莱在对近代早期(—年间)欧洲农业劳动生产率变化的研究中首先提出这种方法,其具体做法是:首先弄清人口数量、农村中以农业为主业的劳动力的数量,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对农产品的人均需求量(并证实此需求量在此时期中保持相对稳定),以及此时期进入长途贸易的农产品的数量(并确定这个数量在农业总产量中所占比重很小),然后进而计算出每百个农业劳动力所供养人口的数量。这个数量就代表了当时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在难以充分获得准确的耕地、产量、各种生产投入等数字时,这种方法具有明显的优点。在明清江南经济史研究中,这种方法已部分地得到运用。对于宋代江南农业劳动生产率研究而言,由于史料远比明清贫乏,因此这种方法更值得重视。不过,正如麦迪森所指出的那样,由于人均收入的增加也可以由更密集的劳动投入而引起,生产力提高可能没有收入增加那么快,所以由劳动者人均收入增加导致的供养人口增加也不一定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表现。因此之故,这种方法必须与前一种方法配合使用。
由于上面这两种计算劳动生产率的方法所取视角和所依靠的史料均有所不同,因此使用它们得出的结果,可以用来作为参照物,相互比较,相互校正,从而得出一个更为接近真实客观的结果。
因此,宋代江南到底是否有可称之为“农业革命”的重大变化,还有待于从不同的方面对农业生产效率(特别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作了深入研究之后,才能确定。在此之前,仅根据某些变化就遽下断语,显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三)经济史上的技术进步及其与经济变化的关系
在国内以往的中国经济史研究中,虽然许多学者坚信“技术进步是第一生产力”,但是对于“什么是技术进步”及“技术进步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对经济发展发生重要影响”等根本性问题,却鲜见专门的研究。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技术进步及其与经济变化的关系,我们有必要在此作一讨论。
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近二三十年来国际学界探讨的重点问题之一,已有不少重要的新观点提出。关于中国历史上的技术变化及其与经济变化的关系,伊懋可、白馥兰、瓦格纳等也提出了若干新见。在经济史研究中,应当注意这些进展,从新的角度来思考技术变化及其与经济变化的关系。
(1)按照过去传统的看法,技术进步主要是指新生产技术的发明。然而正如熊彼特所指出的那样,发明“本身对于经济生活不产生任何影响”。因此我们所